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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英仏/米仏】夜泳者禁止呼救

Summary:

写完了!前面改了一部分内容,大家可以从头开始看!
70s纽约,站街弗波+华尔街亚柯+越战退役琼斯+皮条客艾伦。弗波因为职业和英和黑白米都搞过,但我一向认为感情是复杂、多元、阶段性的,有时无法用爱情/友情简单定义,也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的,所以希望愿意读文章的各位从中自行感受,感谢!

Chapter Text

1977年夏天,我在格林威治村的街道上遇到阿尔弗雷德。那时我正抓着外套一路狂奔,手指缝里还捏着烟,罗维诺踩着一双不伦不类的坡跟靴子追我,我脱了鞋子拎在手上,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。

弗朗西斯,弗朗西斯——你这婊子。他叫道。你再跑快一点呀,你爬到房顶上去呀,从吃我鞋底和付我酒钱中选一个吧,快呀。

我早就醉了,兜里也有钱,实在没什么继续跑的理由,但我还要跑。夜已经很深了,被路人盯着的感觉让我很舒适,很得意,很自由。听了这话我觉得真他妈是个好主意:我就该找栋楼,听听楼顶的风怎么说。于是我停了下来,停在马路正中央。罗维诺没有追来。

我将高跟鞋拎在手上,一瘸一拐地往前走,当时我穿的裙子被人淋了一泡酒,黏在腿面,头顶别着一顶廉价的水晶皇冠。路上很安静,连向我鸣笛的人都没有。

我喜欢站在路边拦车,高速路口可以拦卡车,小街巷里可以拦轿车。每来一辆车我都伸手拦,问里面的人想不想和我睡,当然这要付钱。驾驶座上的大都不喜欢和男人搞,但看到我时眼睛总会亮一下,那就是我的战利品,就是那一下让我有时愿意爬进人家车里再挑明性别,白白挨上一巴掌。有时司机会说不可能,男人不会长成这个样子,长成这样的男人应该上荧幕,但我偏偏就这样长了,也没等到什么好莱坞星探停下他的车说一句:“嘿,可以来试镜吗?”就算遇着了他恐怕也会说“先给我含一管如何,你很会含的吧。”

第三次我拦下了一辆面包车,车窗摇了下来,录音带里的hitpop歌手正在沙哑地饶舌,坐在驾驶座上的人挂着一个有些困惑的笑脸,这就是我第一次瞧见的阿尔弗雷德。我刚想说话,罗维诺愤怒的声音从街的另一头传来:

“弗朗西斯!弗朗西斯!”

“不用理他,”我敲敲他车,“伙计,八十块,你要吗?”

这人像是没听懂,眼神木得像个呆瓜。我重复了一遍,他突然说:

“老兄,你叫弗朗西斯,是吗?”

“对,弗朗西斯。”我往远处看了眼,小个子意大利人没瞧到,倒是多了个拿警棍的。我拉开他的车门跨进去:“亲爱的,可以让我先上车一会儿吗,我想躲个人。”

我爬进副驾驶,他那双蓝眼睛亮亮的,还在盯着我。一个很年轻的美国人。白人,金发,脖子上有一大块烫伤留下的黑斑。身材倒是很不错。

“弗朗西斯,弗朗西斯,”他说,“很不错,弗朗西斯,你姓什么?”

“波诺弗瓦。”我仔细盯着外头警察的动向,将鞋勾上脚跟。

“需要我开车吗。”他冲我眨眨眼。

我曾无数次爬上陌生人的车,这算是我的一项擅长科目。我睡过油光水亮的皮草,闻过廉价皮革开缝的臭味。我能分辨出正常人和垃圾人。我基本能确定今天这一位对我没意思,这让我很放松。

“刚从部队回来?”我问。我们的目光在前视镜里碰了碰,他看起来有些局促。

“对,四月刚回来。”

“能回来就好,之后做点什么?”

“还在休整,没做什么正经事。”他说着一愣,“我也不是说有什么是不正经的……算了,其实我也不太懂。”

我摆摆手。

“你说的八十块,是什么意思?”他小心翼翼地说道。

他其实是知道的,这我们心知肚明。我有点想笑。

“我的价钱,”我说得大大方方:“睡我的价钱,我就是做这个的。”

“弗朗西斯。”他小声重复着,倒是也坦荡了起来。他叫着我的名字,用那种雀跃的语气,话音一蹦一跳地飘在空里。

就是这种语气让我隐约觉得古怪,非常怪。我开始感到不安,会有人这样让我上车吗,一个靠卖赚钱的男孩,穿着一条抹布似的湿裙子?会有人用这样的语气叫我的名字吗,叫一个陌生人的名字?

“就停在前面的路口吧,我要下车。”我说。

他有些诧异,但还是乖乖将车停了下来,那副犹犹豫豫张不了口的样子我在不同的男人身上见过许多回了。我在等他说话。

“今天可以吗?”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,别的话在闪烁的目光后消失。

我感到好笑,打开了车门。他看起来有些着急,但还是跟了下来,话说得有些固执:“不,我是认真的。那明天呢,我来找你怎么样呢,我可以来找你吗?”

我答应了他,总算挤出了点笑容。我又得到了一份崭新的战利品,而他得到了我的地址。

 

1974年我来到纽约,正赶上大兵们像潮水般涌来,我们举双手欢迎,因为有不少人在军队里学会了和男人搞。这些人简直憋疯了,恨不得拿着那点钱操遍全城的妓。我认识的人里最爱和大兵搞的是奥斯卡,他说前些年他下了床就可以做战况转播:有时士兵说我们胜利在望,有时他们说一切都要完了。很快抱持完蛋论的兵越来越多,他就再也不信电视里的鬼话了。

但阿尔弗雷德不说这些,第一回来时他不巧撞上了我招待亚瑟·柯克兰。对我来说好的客人是十五分钟就能搞定的客人,这人明显属于最烂的那类。这个华尔街的鬼佬有点洁癖,每次和他干都得先从换床单开始,你得认认真真把自己捯饬干净,这样运气好的话能从他西服口袋里掏出两百美金。阿尔弗雷德敲门时他一口咬在我喉咙上,扶着他的楔子故意把我的床撞得吱嘎嘎响,阿尔弗雷德这一敲起码让这傻逼多硬了五分钟,完事后还要套上上千美元的行头口吐污言秽语——“弗朗西斯,你的嘴和屁眼哪个先烂?

跟这些烂货相比阿尔弗雷德这个嫖客真是清新脱俗。他的从伍让我觉得战争是他的一部罗曼蒂克史,连结局都有点罗曼蒂克式的惨痛。因为他说来说去只有四个字:弗朗西斯。

这就是他找上我的原因——弗朗西斯,那是他军营里的法裔情人。一开始我把这当作士兵间互相抚慰的后遗症,就和他的烫疤、瘸腿和肩膀上那个浅浅的弹坑一样。我是他缓解爱而不得的一剂吗啡。直到有一次做时我咬了他脖子上挂着的那个银牌,他突然刹了车,看着我的眼神像是看着敌方阵营里的越南佬。于是我明白过来:他的“弗朗西斯”恐怕已经死了。